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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1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特区、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全国和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的要求,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精神,为全面部署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部门、行业和县(特区、区)规划编制的指导,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十二五”规划是积极应对国际发展环境新变化的五年规划;是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新挑战的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五年规划。我市“十二五”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筹城乡、跨越发展”的思路,实现全市发展战略目标,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市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认真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六盘水供电局、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 (二)设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规划科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组建“十二五”规划编制咨询委员会。 按照民主参与、开门编制规划的要求,设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咨询委员会,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负责组织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活动。规划编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我市“四大支柱产业”(煤、钢、电、建材)的专家、市直有关部门的专家、老领导、在职的有关领导组成。规划编制咨询委员会成员在20人左右。 四、“十二五”规划体系构成和编制要求 (一)“十二五”规划体系构成。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实际和需要,市级“十二五”规划体系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组成。根据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划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编制好《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重点安排编制若干个涉及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领域的专项规划。各县(特区、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根据需要认真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十二五”规划,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编制要求。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要求,树立新的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规划的政策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突出有限目标和主要任务,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指导思想。要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完善重大决策的科学和民主制度。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都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重大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基本思路》,并按照各级党委的建议,研究起草《规划纲要》。要完善规划编制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社会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的权利。要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强化规划深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1.强化总体规划。《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地方规划、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5年,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要进一步创新总体规划内容,突出重点和特色,加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充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内容,强化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 2.做实做深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包括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土地、水、矿产资源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以及战略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政府安排投资的依据,必须做深做实,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研究,全市拟统一组织编制25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1)交通综合发展专项规划;(2)水利发展专项规划;(3)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4)农业发展专项规划;(5)扶贫开发专项规划;(6)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7)能源工业发展专项规划;(8)煤炭开发规划修编;(9)煤化工专项规划修编(其中包括焦化产业发展和整合专章);(10)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专项规划;(11)矿山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规划;(12)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13)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展专项规划;(14)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15)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16)旅游发展专项规划;(17)教育发展专项规划;(18)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19)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文化发展专项规划;(21)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城乡就业专项规划;(22)安全发展专项规划;(23)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规划;(24)矿产资源勘查和利用专项规划;(25)煤层气开发和利用专项规划;除上述统一安排的25个重点专项规划外,市直各部门应根据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发展需要,确定编制本行业、本部门的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和任务,科学确定规划期限,可以规划到2020年,5年滚动修订;要明确规划领域,突出政府履行服务职责的领域和重点。 3.做好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工作。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养和水平”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业和县(特区、区)规划队伍的培训。国家、省、市将分期分批对规划人员组织培训,同时,各部门、各县(特区、区)也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积极组织好规划人员的培训。 4.落实好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编制好全市“十二五”规划,是全市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安排落实必要的编制工作经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以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编制时间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国家和省同步,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底到2010年初。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转;组织开展对确定的17个重大调研课题的研究;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与省“十二五”规划思路进行衔接,收集整理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我市需要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和县(特区、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提出需要纳入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并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第二阶段:2010年初到2010年下半年。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研究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围绕纲要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衔接和论证;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初。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基本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职责分工。 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部门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规划工作,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研究起草小组,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即为该规划的主要编制单位,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共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 1.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起草。 2.“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1)交通综合发展专项规划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农办、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水利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4)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5)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由市扶贫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农办、市人口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6)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7)能源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市煤炭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六盘水供电局等单位配合; (8)煤炭开发规划修编由市煤炭局承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9)煤化工专项规划修编(其中包括焦化产业发展和整合专章)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市煤炭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盘南电厂、黔桂发电有限公司、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等单位配合。 (10)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六盘水供电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11)矿山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市煤炭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12)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委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3)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市经贸委、市乡企局(市非公经济发展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4)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15)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县、特区、区政府,市规划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6)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旅游局牵头,各县、特区、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部门配合; (17)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8)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19)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0)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1)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人口计生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22)安全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3)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规划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4)矿产资源勘查和利用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煤炭局等部门配合。 (25)煤层气开发和利用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3.“十二五”省级区域规划。主要是贵州西部(毕水兴)经济带“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修编,由市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和省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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