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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赣春运[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科学调度,精心组织,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畅通有序,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有力,实现和谐春运。 为了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东航江西分公司、厦航南昌分公司、省教育厅、省委农工部、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江西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省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综合协调,掌握春运动态,督促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外出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各设区市政府、农民工数量较大的县(市)政府以及铁路、交通、民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安监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均应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春运一线,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保证。 二、科学调配能力 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省客运总量超57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以上。其中,铁路近1000万人次,增长5%以上;公路4700万人次,增长3%以上;水运近30万人次,增长30%以上;昌北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50万人次,增长13%以上。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1.5亿人次,增长3%以上。外出务工人员总数700万人次,增长3%以上。 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做好运量预测,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科学安排运力。各运输工具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做好旅客疏运的衔接和配合。要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飞机,在民工客流集中的地区,组织开行专列、专车,最大程度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和连续性生产企业正常运行。 三、强化安全监管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落实春运各项安全措施。春运开始前,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驾驶人参加春运资格是否具备以及隐患路段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客运场站关,从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场站等多环节入手,加强安全监管,充分运用GPS监控和汽车客运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道路运输实时动态监控,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海事部门要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港航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站、船治安秩序。铁路部门要加强旅客候车、进站、乘降组织,确保旅客列车运行安全平稳。城市公交客运单位要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驶出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公交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客运有关标准配备车辆、核定载客数,不得超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的技术状况、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进行一次审验,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公安交管部门要以超常规管理措施,保持对客车超员的整治力度,对超员20%以上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严查超速行为,对超速20%以上的一律依法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有两次违法超车记录的一律记12分。严查疲劳驾驶,对长途班车要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对在凌晨0至5时由省际交界处进入我省和上高速公路的客车驾驶员,一律就地强制休息不少于20分钟。严格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超员载客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坚决取缔,依法处理。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省际春运临时检查服务站的作用,确保超载车辆不出省、不入辖区。各客运场站要强化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坚决把“三品”拒之站场和车船之外。 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案件多发路段和地区进行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国道和省道的安全畅通,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南昌、鹰潭、九江、赣州等春运重点设区市政府要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综合整治,维护好火车站站前广场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南昌火车站地区,由省公安厅牵头,会同南昌市政府、南昌铁路局组成南昌火车站地区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该地区的综合整治。 四、密切部门配合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编造利用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民工钱财的行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公安部门要维护好车站、港口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以及其他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做好客流的疏导工作。民政部门要安排好贫困地区群众生活,做好城市中尤其是各交通枢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工商部门要重点整顿车站码头门前的流动摊点,防止占道经营阻碍通行。旅游部门要严格规范旅游市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游客及导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的安排,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积极配合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预售或代购车(船)票工作。农工部门要配合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劝说工作,冬闲时节安排好农田、水利建设,防止农民集中大量盲目外出。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和车船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包括甲型流感在内的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电力部门要确保铁路沿线、机场、车站、码头的电力供应。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给交通、公安等部门,便于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 五、提高应急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和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铁路部门要充分考虑客流突增、天气突变等造成的客流积压、秩序混乱等状况,落实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道路运输企业要利用燃油消费税改革后运力增长较快的有力契机,落实好应急运力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应对、处置得当。强化水上应急保障,海事、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道畅通。水上救助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好救助力量,及时救助遇险船只和人员。民航部门要充分做好不正常服务保障预案,确保恶劣天气下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公安交管部门对全省公路尤其是高速主干道赣粤、沪昆高速公路要实时监测,当出现低温冰冻、浓雾等异常天气影响通行时,要视情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措施,并通过媒体及时发布路况和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和引导。 六、营造和谐氛围 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提供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各汽车客运站要延伸站务服务内容,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和预售票周期,开展上门售票、团体票预订业务,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购票。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话订票系统和移动售票车,方便旅客出行购票,缓解客流高峰期旅客短时间集中购票的难题。民航部门在遇航班大面积延误时,要妥善做好旅客解释、疏导、服务工作,千方百计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确保旅客来得开心,走得满意。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宰客、甩客、倒客、卖客、倒卖车票、使用伪造仿制牌证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价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加强对城市客运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出租车乱收费、强行拉客、拒载以及“黑的士”违法经营等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宣传部门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春运安全和文明服务情况,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客票供需、天气预报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旅客投诉和各类纠纷。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设区市春运办要对本部门、本地区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省春运办。

江西省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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