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科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核心,不断巩固提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的《2009年度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经考核,现决定如下: 一、昆明市、德宏州等2个州、市人民政府考核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并各奖励10万元;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临沧市等13个州、市人民政府考核为良好,给予通报表扬并各奖励5万元。 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知识产权局考核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并各奖励5万元;省科协考核为良好,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万元。 三、普洱市人民政府和省花卉产业办考核为合格,不奖不惩。 希望各地、各部门再接再厉,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科技成果,为建设创新型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