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上报《水城县化乐至新场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发改报【2009】537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水城县化乐至新场公路是化乐乡的一条境内等外公路,路面为天然砂石路,无路面铺装,12%路段纵坡超标。由于建设资金有限,排水设施不完善,路基排水不畅,部分路基冲刷严重,路面破损不堪,抗灾能力弱,通行能力小,晴通雨阻现象十分突出。该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改善沿线交通条件,为化乐煤炭资源的开采和运输起着重要推动作用,带动沿线工农业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5个村13790余人脱贫致富的步伐,因此,改造建设化乐至新场公路是十分必要的。原则同意水城县化乐至新场公路改造工程。 二、线路走向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水城县东南部,起点于化乐乡政府门口,与化乐至比德公路相接于丁字路口,起点桩号BP.K0+000,路线顺地形展线南下坝子头(K0+800)、经老化乐公社(K2+300)、在K2+348处新建一座1-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跨河,然后提坡上至落儿冲(K3+850)、下走鱼跳笼(K4+600)、经田坝头、大煤洞右则山谷、行至项目终点二道河,与二道河至新场公路相接,终点桩号EP.K8+200,路线全长8.2公里。 三、建设性质:改造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6.0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及交通工程。 五、投资总额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383.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45万元,自筹38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5万元。 六、建设年限:12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