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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村1.08万人的搬迁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不伤一人、不亡一人、不掉一人、不漏一人”和“亲情搬迁、平安搬迁、和谐搬迁”的目标。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对在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工作中涌现出的南阳市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一、二批移民迁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充分认识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任务。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试点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省辖市(6个) 南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郑州市、新乡市 二、先进县(市)(11个) 淅川县、宝丰县、许昌县、临颍县、唐河县、中牟县、社旗县、邓州市、原阳县、荥阳市、新野县 三、先进省直部门(3个) 省交通运输厅、卫生厅、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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