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252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现将火炬计划统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 1.老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07年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分别上报(国家高新区外); 2.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和2009年以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上报; 3.老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不在有效期内的,区内仍然可以按照一般企业上报,区外企业不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报。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2004年以后认定的未经过验收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上报。 二、填报要求 1.承担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两部分统计内容。 2.未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高新技术企业”部分的统计内容。 3.各单位的快报统计数据(如无法准确汇总出全年统计数据,请填报预计数),请务必于2010年1月13日前汇总后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返回市科委高新处。 联 系 人: 董浩 李俊 电 话:023-67605931 67513517 电子邮件:liruru@cstc.gov.cn 附件: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日
附件:
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
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单位:亿元、亿美元
区外认定高新
区外企业
从业人员
(人)
总收入
工业
总产值
净利润
缴税
总额
减免
税额
技术企业
数量(家)
收入上
亿企业
数量
出口
创汇
($)
K1A1
K1A2
K1B
K1C1
K1C2
K1D
K1E
K1F
K1G
平衡关系:K1A1>K1A2,K1C1>=K1C2*8.5,K1C1>K1E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单位:千元、千美元
统计项目数
200年
项目贷款
落实额
工业
总产值
产品销
售收入
净利润
实际上
缴税额
高新区内
项目(项)
出口
创汇($)
K2A1
K2A2
K2B
K2C
K2D1
K2D2
K2E
K2F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传真:领导签字:
平衡关系:K2A1>K2A2,K2D1>=K2D2*8.5,K2D1>K2E
平衡关系:K3A1>K3A2,K3D1>=K3D2*8.5,K3D1>K3E
注:1.K1A1指标是指进入统计范围的企业数。
2.本表内全部统计指标解释和统计范围请参照《火炬计划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