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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9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以质量振兴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坚持“以质取胜”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行业全面发展的新产业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全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率逐年提高。 2.创建一批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争取有5至1O个产品获得国家名牌产品称号或国家驰名商标,5O至60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或广东省著名商标,2至3种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打造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区域品牌。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在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进和引导企业开展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年产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90%以上要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取得HACCP认证)。年产值为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争取有7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有三分之一以上贯彻IS09001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产业的企业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有1至2家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省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省政府质量奖。 4.依法监管企业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市支柱产业的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要达75%以上。推进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19022-IS01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到201O年全市50%以上中型企业要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40%以上小型企业要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的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有基础、有发展前途的农业项目,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以一种或一类优势农产品为龙头,在示范区(基地)内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综合性技术标准化管理。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与无公害农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产品规格、包装标识等。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名牌农产品品种。 7.养殖水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走生产无公害、绿色水产品的产业路子。围绕水产养殖业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广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各县(市、区)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养殖主导产品,加大重点发展,建立一批海水养殖基地(示范区)。开发生产优质、安全的海产品精品,以无公害、绿色产品带动,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汕尾水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品品牌。 8.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产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逐步减少,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质量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到2013年,建筑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市场“准入”条件的要求。 新型墙体材料全部代替红砖,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达到市场准入要求。 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竣工项目合格率100%,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争创一批省以上优质工程。 房地产、信息咨询和建筑工程检测服务,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标准化。2013年,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要求。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我市第三产业(交通、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要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全面提升服务级别和服务质量。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要在服务行业中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在全市企业中全面落实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新型工业发展。到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汕尾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样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洪允辉(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彭振强(市经贸局副局长)、林泰溢(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吴若吴(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文彬(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郑夏绿(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慧兰(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詹文杰(市外经贸局副局长)、黄宏伟(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许暖镇(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蔡振荣(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宏裕(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汉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张永裕(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谭章龙(汕尾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邱锦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邓晓虹(市旅游局副局长)、叶汉汆(市科技局副局长)、刘信杰(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洪允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若吴、李文彬、封海英、蔡振荣、刘信杰同志兼任。 2、建立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每半年由汕尾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兴市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质量兴市活动实施进度,协调处理有关质量兴市问题,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 1、深入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质量法律、质量意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教育培训方案。明确各种类型的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服务行业的企业厂长(经理)和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及其相应考核办法。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及方法、相关行业及其产品标准、GB/T19000-IS09000族标准、IS014000标准等,确保受教育培训面达90%以上。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讲究实效的质量舆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质量兴市工作,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 (三)加强管理与政策引导,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县(市、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推动质量振兴,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增强质量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抓好政策指引和措施保障,为质量兴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坚持“择优扶强”原则,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发展名牌产品,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质量上档次、经济上规模,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 3、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考责、问责制度,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和严重短斤缺两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危害公共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加强与人大、纪检、法院等的工作联系,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权威性。 4、制定规范建设市场运行秩序的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制度。组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5、努力提高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有关第三产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认真执行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强化全行业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公众、顾客社会评价制度,对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考评,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6、重点提高农产品质量。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加快培育地方特色名牌农产品步伐,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7、加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控制不符合环境标准产品进入本市。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8、加强在吸引外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大力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引进高新技术,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 9、在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体系和开展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愿投保的原则,组织有条件的企业推行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险,实行新型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 10、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引导企业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抓好质量,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的质量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力度,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11.根据本地区的产品特点,推行各种标识制度。包括食品标识标签、许可证标记、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警示标志、认证标志、防伪标识、保险标志等。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标识、标签、标志监督管理。 12、增强产品、工程、环境等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不断引进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和方法,保障检验检测质量,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13、充分发挥科协、质量协会、企业家协会、消协、私协、个协、商会、行业协会等群众性组织、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性、行业性质量宣传、教育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带动提高本地区相关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四)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l、引导企业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质量观。各类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服务企业要主动面向市场,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有关职能部门和中介组织要主动服务,组织专家帮助重点骨干企业依据不同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2、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制定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明确企业厂长(经理)质量负责制,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方针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保证质量经营目标的实现。 3、坚持企业质量工作与深化改革、优化资产结构、优化企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鼓励重点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扩大经济联合,组成以资产为基础,品牌为核心的企业集团,优化企业结构。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要,在优化资产结构和企业结构的同时,加强自主核心技术建设,改进传统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形成以名、特产品为龙头的产业链,促进同一行业或行业中的配套企业联合经营,发挥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 4、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采用GB/Tl9000-IS09000族标准、Is014000环境标准,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全面推行质量成本分析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5、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推动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承诺制,消灭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严把建筑工程原材料及设备器材关。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坚持施工过程自检、互检交检,消除不合格环节,做好竣工后保修和顾客回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引导服务性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推行服务行业社会承诺和顾客满意制度。积极推行服务行业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贯彻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进经营服务的条件和设施,健全服务质量体系,使服务性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五)加大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经费投入质量兴市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开展质量兴市的宣传、培训、扶持企业完善质量体系、标准体系和表彰奖励等,支持质量检验检测单位改善技术力量。 四、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质量兴市目标、任务想方设法,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的投入,保障质量兴市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目的。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抓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加强综合协调,加大培育力度,不断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经贸部门要抓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广企业争创名优的成功经验,推动名牌带动战略深入开展。建立健全质量信息管理网络和企业诚信体系,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参加有关质量管理和诚信建设的培训教育。把“为民、便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推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使商业企业以优质商品、优质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科技部门要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为目标,大力支持自主核心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新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等要积极配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烟草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保障。 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制定推动质量兴市实现质量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为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包括建设、规划、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把好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 交通、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旅游、医疗卫生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农业部门要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的农业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畜牧部门要全面推进无公害农食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和产地、屠宰检疫,确保统一集中屠宰的畜类建议率达100%,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查处,建立完善疫病监督监测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海洋渔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海水产品标准化管理和养殖标准化,保证海水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海水产品养殖标准化工作,建立一批海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安全、优质、高效海洋养殖业和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工商部门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联合质监部门积极推动GB/T24001-IS01400l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推动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检验检疫部门要大力促进出口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帮助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要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质监部门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 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企业要按照质量兴市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诚信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市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推动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提高本地区相关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质量兴市工作作为推动本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本地区产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把质量兴市与落实国家、省和市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及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发展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名牌产品,努力扩大名牌效应,打造名牌产品舰队,增强本地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六、检查考核与奖惩 (一)建立质量兴市考核奖励制度。要建立健全质量兴市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兴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给予通报批评,以促进质量兴市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创名牌奖励。市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商标的企业和单位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汕府[2009]44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企业和单位,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称号,获得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单位、个人称号,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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