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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双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平湖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保监复[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深圳市双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双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平湖营业部的请示》(深双诚〔2009〕0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深圳市双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平湖营业部。 二、营业部的经营区域:由你公司在经营区域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营业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守珍街241号201房。 四、营业部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五、核准方金鹏的保险代理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深圳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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