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八里湖东岸茅山头片区部分土地盘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九江市八里湖东岸茅山头片区部分土地盘整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拉大城市框架,实现从甘棠湖、南湖时代走向八里湖时代”的战略部署,为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亮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八里湖东岸茅山头片区部分土地进行整体规划,一次性收储到位并对外招商。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次盘整土地的范围东至长江大道、南至长虹西大道、西至八里湖东岸(环湖一路)、北至十里河景观路,总面积1617.5亩(不含内湖水面面积213.9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787.5亩(包括开发区城房安置点园艺新村82.5亩),国有农用地及集体土地740亩,规划道路占用面积90亩,规划小学占用面积30亩;可盘整出让土地面积1415亩。
根据九江市八里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该区域主要规划为商贸、商务中心,规划用地主要有商贸商务、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及生活居住等用地,其中商贸商务用地约300亩、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用地约150亩,住宅用地约965亩。
二、工作内容
涉及对现状土地地类调查、国有农用地及集体土地组织报批、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收回或置换;土地平整;地面建筑物摸底、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规划中的杭州路、环湖东路及配套路网的建设;强、弱电及其他管线的迁移;用地规划、盘整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招商推介、土地出让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局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并负责国有农用地、集体土地报批及征收,国有建设用地的收回或置换,环湖东路、杭州路及周边配套路网的道路建设,土地平整、土地出让及配合招商等工作。
(二)市房产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对该区域所有建筑物进行摄像、拍照,调查摸底,坚决防止抢搭抢建。
(三)市规划局负责盘整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制定,环湖东路、杭州路及周边配套路网的道路方案设计,强、弱电及其他管线迁移方案及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设定,城房及农房安置点选址,配合招商工作。
(四)开发区受拆迁人委托,负责所辖区域房屋拆迁及安置点的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报批材料;控制违法建设;协助做好九江宇龙纺织有限公司及九江兆龙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收回或置换工作。
(五)市农垦办协助做好九江宇龙纺织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收回或置换工作,并对原国棉五厂改制遗留问题进行终结,配合开发区对国棉五厂生活区进行拆迁安置。
(六)九江军分区及解放军171医院负责解放军171医院空疗用地、浔阳区人武部用地按时交付及涉及部队管线迁移工作。
(七)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九江联合驾校及考试中心的搬迁及按时交付土地工作。
(八)市国资委负责江西长江毛纺织有限公司改制、生产区土地、水面的租赁关系解除及地面建筑物、附属物的拆除和按时交付土地工作。
(九)九江供电公司负责盘整区域内所有高压线的迁移工作。
(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九江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九江水务公司、九江深燃公司等单位负责各自管线的迁移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做好项目招商推介工作。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盘整土地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已出让土地的收回或置换工作。
(十三)市审计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审计工作。
(十四)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工作。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项目进度督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对该项工作总体时间要求,各项具体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一)从即日起停止盘整地块内一切项目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租用等。
(二)拆迁调查摸底工作2010年元月10日前完成,拆迁公告2010年元月20日前发布,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房屋拆迁工作。
(三)盘整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环湖东路、杭州路及周边配套路网的道路方案设计,强、弱电及其他管线迁移方案及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设定,城房及农房安置点选址等工作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国有农用地及集体土地组织报批材料2010年1月31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力争2010年3月31日前批复,土地征收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解放军171医院空疗用地、浔阳区人武部用地收回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九江联合驾校及考试中心的搬迁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七)九江宇龙纺织有限公司及九江兆龙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收回或置换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其它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工作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
(八)江西长江毛纺织有限公司改制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生产区土地、水面租赁关系解除及地面建筑物、附属物拆除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九)盘整区域内所有弱电及其他管线迁移工作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
(十)盘整区域内所有高压线的迁移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十一)环湖东路、杭州路及周边配套路网的道路建设工作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
(十二)城房及农房安置点建设及安置工作2011年11月前完成。
(十三)土方平整工作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
(十四)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可整体出让,也可以环湖东路、杭州路为界分块公开出让)。商务局牵头,国土、规划部门配合,及早做好对外招商、推介工作,计划2010年6月上旬公开出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分工明确的工作范围,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各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的相互配合,确保顺利履行各自职责。
(四)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上不相互推诿,如发生不作为,相互推诿或违规操作的情况,导致盘整工作不能按计划实施的情况,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机构
为了有力推进土地盘整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九江市八里湖东岸茅头山片区部分土地盘整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另行下文)。鉴于部队用地和已出让土地收回或置换难度较大,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土地收回或置换工作(名单附后)。
附:部队用地和已出让土地收回或置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一、部队用地置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汪开华九江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成 员:孙亚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梅华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煊城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
胡林军 市纪委常委
周文利 市法制办副主任
叶金印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刘 芸 九江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丙军 解放军一七一医院院长
蔡白真市财政局综合科长
蒋志民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二、已出让土地收回或置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曹俊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孙亚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梅华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煊城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
胡林军 市纪委常委
周文利 市法制办副主任
叶金印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储备中心主任
刘 芸 九江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蔡白真 市财政局综合科长
蒋志民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