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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皖旅管[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旅游局(委): 省政府于1月11日晚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我省近期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分析了当前安全形势,省政府主要领导部署了当前及“两会”、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省政府即将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局主要领导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两会”、春节期间全省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及“两会”、春节期间“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持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两会”在即,春节“黄金周”临近。请各市旅游局(委)严格按照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坚持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对重要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当前及“两会”和春节“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 二、严密组织,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一)检查范围 A级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等旅游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是否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完善了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是否坚持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是否结合实际组织过冬季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各旅游经营企业 旅游企业职工是否掌握了岗位要求的安全工作技能,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健全;是否做好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隐患和风险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是否严格按照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预案应急演练等。 (1)旅游景区(点) 通往旅游景区(点),特别是山岳A级景区的内外危险路段、不安全区域的交通路口、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防强降雪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各项游览游乐设施,特别是大型游览游乐设施设备,如索道、电梯等是否定期进行过安全检查或维护,是否有带故障运行的记录,是否按规定定期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制定游客受困等情况下的监管和客流疏导应急预案。 (2)旅行社 旅行社是否存在租用无资质、无安全保证、无保险的交通工具;是否对导游人员进行过安全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并做好对游客的出行提示,劝阻游客在恶劣天气下不要冒险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景区(点)出游,如一但出现因恶劣天气引发的突发事件,能否及时组织救援;旅行社是否按规定为游客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游客介绍旅游意外险;组团旅行社是否能做到根据天气变化安排旅游线路,必要时及时调整旅游线路,尽可能避开雪灾区域和时段。 (3)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 是否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安全监控系统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提示是否规范、醒目,阳台、门窗防护设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安保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电梯、锅炉等是否定期通过有关部门质检,确保安全运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旅游车船 旅游车船是否按规定通过交通部门的检测检查,驾驶人员是否依法取得资格证书;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是否齐备、有效;上下码头的安全防护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识标牌 是否规范、完备,安保人员能否坚持到位,有无擅离职守等问题;经营漂流企业是否严格遵守经营许可准入制度,是否有无证经营或在景区(点)内擅自开展漂流、竹筏摆渡、热汽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问题。 三、按时上报检查情况 请各市旅游局(委)认真填写《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省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振舟0551-283017318955173728;邮箱:183577479@qq.com;传真:0551-7137523。 附件: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 市旅游局(委)主要领导签章填表时间:2010年 月 日 景区、景点 旅行社 旅游星级饭店 旅游车船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 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注:此表可复印 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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