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西堤国际城住宅小区(第陆区、西堤坊)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西堤国际城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1.5元/平方米、月)在我局备案。非住宅用房收费按当事人合同约定收取。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地下车库业主租用机械立体车位停车为36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机械立体车位为80元,平面车位为50元。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15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规[2009]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四、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执行,执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