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县、各部门(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 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263号),现将我市2010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9月10日开斋节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决定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放假2天,9月10日至13日放假公休,共4天。 七、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九、“古尔邦”节:11月17日“古尔邦”节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精神,决定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放假2天,11月17日至20日放假调休,共4天。11月2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O一O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