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公司等四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鄂保监字[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武昌等四家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公司、公安支公司、鄂州支公司、云梦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支公司营业地址分别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中建工行广场B座21楼、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19号、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147号新都花园大厦、云梦县梦泽大道18号,经营区域分别为武汉市、公安县、鄂州市、云梦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上述支公司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上述支公司应持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首义路营销服务部,荆州中心支公司公安营销服务部,湖北分公司鄂州营销服务部,孝感中心支公司云梦营销服务部即行自动撤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