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可持续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将由总局领导率队,对各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期间将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7月11日(7月10日报到,12日离会),河北省唐山市。 二、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的领导; (三)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政法司、群体司、竞体司、青少司、经济司、宣传司有关人员; (四)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 (五)你局主要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人(共2人)。 三、会议内容: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要求,将全民健身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情况; (二)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使用、维护管理和财政投入情况; (三)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情况; (四)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建议。 请你局主要领导按照上述要求,在会上汇报本地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每人汇报时间15-20分钟);文字材料会后上交。 四、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其它费用由会议负担。 五、报名: 请与会人员填写《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报名表》(见附件),于2010年7月5日12:00前,反馈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和河北省体育局。 群众体育司: 联 系 人:赵爱国 电话:(010) 87182323 传真:(010)87182322 电子邮箱:zag@sport.gov.cn 河北省体育局 联 系 人:张全奎 电话:(0311)85266137 传真:(0311) 85266990 电子邮箱:pangyi824@yahoo.com.cn 附件: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报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