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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3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


【颁发部门】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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