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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人厅函[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相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我部领导调整后的分工,经研究,决定由我部副部长李卫红担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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