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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批准设立南昌市新城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三家旅行社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南昌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昌市新城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旅行社的请示》(洪旅字[2010]59号)及所附《技术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和审核,南昌市新城旅行社有限公司、南昌候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西省万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适应目前我省旅游发展和所在地区旅游市场拓展的需要,我局批准其设立。现将有关事项批准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和注册资本额: 南昌市新城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L-JX00762 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南昌候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L-JX00763 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江西省万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L-JX00764 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二、 旅行社类别:旅行社。 三、 业务经营范围: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四、 交纳质量保证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以上旅行社批准设立后,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为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到省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督促其按规定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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