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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10]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总队: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职责明确如下: 一、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组长:姜晓亭 副组长:谢天杨雪鸿钟勤建隋川成邱启文 于会文何鹏雷光李合意 成员:张金汉雷毅王华俊龙仕荣赵乐晨 明劲彭勇甘晓英赵向岁陈维果 李岳东杨有仪侯定元茆爽李世平 张攀俊 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张金汉 成员:昝学军覃栋材刘万富刘文军张德良 周文琴陈秋绿吴军捷邓晓钦刘政 薛晞吴畏韩文忠张晓陈尧 三、职责 (一)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二)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组织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发放环保行政执法证件,向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 (三)处室领导职责:组织本处室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环境保护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抓好本处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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