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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其他卫生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改革、服务、监管、发展”四大主题,紧紧依靠各级医政、医院管理者和广大医务人员,争取公立医院改革有新突破,医疗质量安全有新提高,医疗服务改善有新成效,医疗机构监管有新举措,医疗救治能力有新提升,综合医疗服务有新成果,使我省医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加强政策性调研和政策落实。根据国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我省实施指导意见。以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改革为重点,出台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以构建适应需求、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市为单位,尽快制定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公立医院设置数量、规模、布局、功能和任务,配合有关方面,探索从源头上控制公立大医院盲目扩张规模的措施。根据中央和省改革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及急救医疗网络、采供血服务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等以公益性为主医疗事业的财政补偿等政策。 2、加强对公立医院试点工作的调研与指导。按中央和省改革文件精神,把握好改革总体方向,努力实现“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改革目标,重点在构建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政事分开与管办分开的管理体制以及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政策、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效益等四方面取得突破。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力争使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3、加强对全省面上公立医院改革的调研与指导。鼓励各地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积极进行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每个市都要结合实际,指定相应地区或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市级试点工作,建立符合医疗事业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4、加强对省属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以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布局和优化重组为重点,全面推进省属公立医院多形式改革。以深化医院集团建设为抓手,实施省属医疗资源优化重组,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医院管理体制,构建高效的医院运行机制,完善医院经济补偿机制。重点强化对省属公立医院运营的日常监管,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落实公立医院社会责任。 5、建立和实施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制度。根据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以公共服务职能、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安全、经济运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完善巡查工作方式方法,卫生行政部门内医政、党委、人事、纪检、规财、科教等职能处(室)分工协作,社会有关方面参与,重点对省属大型医院进行巡查,指导各市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标准,重视加强对医院院长的工作业绩考核。充分利用好巡查结果,通过巡查强化卫生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公立大医院的监督制约,维护大型公立医院公益性质。 6、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扶持。鼓励多种社会形式办医。鼓励发展上规模、上水平的民办医院。选择部分符合规划条件的民办大医院设置为三级医院。继续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服务要素准入、职称评审、社团参与等方面予以积极扶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在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管。 二、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7、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继续着力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科)牵头,纪检、监察、行风等职能处(科)室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重点抓好服务态度、流程改进、人力配备、患者分流、诊疗质量、预约检查、电话随访、就医环境、投诉处理、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改善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大力推行院务公开。今年上半年要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力争取得明显成效。第三季度进行总结表彰,研究制定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 8、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的意见》和我厅《关于开展门诊预挂号服务的指导意见》,力争年内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力争专家门诊预约率达50%以上,普通专科门诊预约率达20%以上。积极探索预约诊疗服务的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广区域性统一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工作制度和保障条件,切实加强对预约诊疗服务的管理,提高预约诊疗服务的有效性。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 9、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为核心,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完善支援内容和方式,促进分级分工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促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多种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厅制定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工作信息统计和考核评价。配合有关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城乡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10、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深入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医师定期考核为抓手,促进医师提高素质、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保证安全。加强对考核机构的管理,使其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的指标体系,突出医师的服务态度、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加大患者和同行评议的份量。充分利用好考核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完善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1、努力改善护理服务。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和“十一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为中心,基础护理、整体护理、专科护理相结合,突出抓好护士人力资源配置、表格式护理病历应用、护理工作制度、护理服务流程改进、分级护理原则落实、护理服务操作规程、专科护士培养和使用、护患沟通、护理质量与安全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继续实施护理工作评价制度,组织开展护理工作评价活动。有序推进无陪病区建设。要高度重视按标准配足护理人员,改善护士待遇和工作条件,实行同工同酬,严格奖惩制度,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为患者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人性、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12、大力开发使用电子病历。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江苏省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定》,通过推行统一、规范的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临床医务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临床诊断水平,加强医疗环节质量管理,提高患者身份识别能力,共享患者诊疗信息,努力为患者提供连续的医疗服务,节约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加强对电子病历开发使用的管理,组织开展电子病历开发研究和使用试点工作,及时推广、使用电子病历,力争年内有三分之一以上三级医院使用统一、规范的电子病历。 13、规范开展医患沟通工作。落实我厅制定的医患沟通指导意见和指导手册,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能力,耐心解释、诊察、治疗疾病,给予患者人格上的尊重和身心治疗。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发生医疗争议事件时,要及时组织就争议的焦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讲明情况,分析责任,取得患者的理解,绝不隐盖矛盾。认真执行卫生部《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首诉负责制”,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投诉,对患者投诉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14、坚决依法查处损害患者权益行为。根据“依法从严治医”的原则,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损害患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绝不姑息迁就。一旦发现问题,事实要清,立案要早,查处要快,处罚要严,虚心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患者权益,努力维护行业形象。 三、严格服务要素监管 15、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监管。深入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依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法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制,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严格医疗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准确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严格医疗机构类别核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规范医疗机构审批部门、程序、文书、流程,全省医疗机构审批按权限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管理职能处(科)室统一负责。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校验等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坚决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16、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监管。认真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复核,规范开展器官移植工作。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完善第一、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审核、审定、管理规范,落实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各类医疗技术应用的准入和日常监管。根据卫生部相应规范要求,严格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等应用技术等管理工作,严格机构、诊疗项目、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医疗技术应用培训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医学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做好机构、诊疗项目和人员准入管理工作。组织修订《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和麻醉科等部分医政建设管理规范。 17、加强医护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监管。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把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关。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加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专科医师准入管理工作。依据规定做好国(境)外医师短期来华行医许可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医师和护士变更注册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见习、实习、进修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研究制定护理员服务规范,规范临床使用护理员行为。依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医师会诊管理,规范医师会诊行为。组织开展医师和护士依法执业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及时依法查处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18、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紧围绕“坚持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活动主题,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落实“三合理”规范为重点,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在血液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病历书写规范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质量,提升水平,确保安全规范。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活动,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19、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培训活动,使每一个岗位的医务人员都能掌握执行核心制度的各项程序和内涵要求,保证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到位。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科主任和责任医护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定期不定期、分层分级组织对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关注交接班、会诊、急诊、病房值班、重症和危重病人监护、分级护理等医疗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把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继续开展“三基”考核活动,改进活动方式,突出基本制度和基本技能的考核。 20、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以临床路径实施为重要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江苏省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39家三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并从中推选11家三级甲等医院和中国医科院皮肤病医院作为卫生部试点医院,同时每个市至少推荐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鼓励其他二级以上医院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临床路径,规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临床路径管理经验交流会或总结会,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 21、认真开展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有序、规范开展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今年要以质量、安全为中心,重点抓好部分三级医院复核评价工作。做好部分专科医院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结合实施卫生部《医院评价指南(试行)》,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网络。修改完善三级医院日常运行指标监测系统,突出质量、安全、效率,科学进行三级医院综合运行效益评价。 22、深入实施医政管理系列规范、标准。认真落实卫生部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手术部(室)等科室建设管理指南、管理规范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及我省出台的医政管理系列规范,组织开展指南和系列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指南和规范、标准要求。重点加强病历书写、急诊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及护理工作评价标准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病历、处方质量等专项督导评价活动。研究制定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室)和营养科建设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现场考核检查。 23、深化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召开全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省级质控中心职能,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科学、规范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活动,保证三级医院相关临床专科参与省级质控活动的全覆盖。组织动员相关医院,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级医学专科质控评价中心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为平台,落实急性心肌梗死等部分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24、高度重视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发展药学服务”这个主题,强化药学服务意识,深化医院药事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医院药事工作。健全医院药事工作组织。保证临床药品使用供应。突出抓好临床合理用药,全省二、三级医院内部都要定期公布消耗前10位的药品名单,对使用前10位药品的医师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大力发展临床药师制。依法加强对毒、麻、精、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努力提高临床药学研究水平。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培训。建立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评价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力争年内全省二、三级医院临床基本药物使用总金额分别占药品总费用的20~30%和15~20%。落实卫生部相应规范要求,重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适时开展医院临床药事工作评价活动。 25、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以各级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为平台,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根据当前平安医院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措施,并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立法工作。大力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和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力争年内全省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到全覆盖。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力争年内全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100%,建立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解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保调结合、保调联动。大力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整治。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治安防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治安队伍建设,加强技术防范能力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宽松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完善预案,加强协调,提高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医闹”行为,努力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力争全省二、三级医院创建平安医院的达标率超过80%。 26、加强血液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实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血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继续以“保质量、保安全、保供应”为中心,全面做好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采供血机构规划设置。依据“一个办法”和“两个规范”的要求,加强采供血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活动。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落实我厅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力度,改进献血者招募方式,积极发展固定献血者、应急献血者、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大力推进临床互相献血。落实《江苏省献血屋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积极发展符合规范的献血屋。认真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和《江苏省临床合理科学用血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评价活动,促进临床合理、科学用血。全面完成江苏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联网运行。 27、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大力推进院感控制操作规程(SOP)。继续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网络。规范开展医院感染常规性监测,积极推广目标性监测。依据我厅下发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血液净化中心(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新生儿室、手术室等机构和部门(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查究问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认真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应急处置管理规范》,规范报告和处置程序、内容、方法,依法妥善处置院感事件。 28、严格医疗广告监管。严格医疗广告出证管理,规范出具医疗广告证明。与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违法医疗广告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常监测监管与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落实《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开展网上广告监测和重点门户网站医疗广告监测工作,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五、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29、重点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医院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制定实施适合省情的县级医院建设标准,使全省县级医院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二级甲等医院,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思路,解放思想,将经济相对发达和服务人口相对较多、医疗技术水平基础较好地区的部分县级医院规划设置为三级综合医院。以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强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在诊疗技术、医疗设备、人员准入方面予以积极扶持。认真做好我省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陕西省县医院建设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30、深入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修订《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建设标准、发展要求、评审办法和管理要求,特别要明确临床重点专科的发展要求。对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完善临床重点专科运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年度运行情况的掌控。对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复核评审或专项检查,对已经不符合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的,取消其资格。有序、规范开展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到2011年,使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250个左右。各市、县都要积极发展临床重点专科。 31、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都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推进急诊、中毒救治、重症医学科、儿科等我省临床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科建设。贯彻落实我厅制定的《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急诊科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重症医学科建设管理规范和评价标准,促进重症医学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科医疗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积极发展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重点提升儿童急危重症、先天性疾病的诊疗技术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儿科医疗服务需求。重视加强康复、病理等临床、医技科室的建设发展。 32、积极发展专科诊疗中心。落实《江苏省专科诊疗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对已有的省级专科诊疗中心进行重新审核,组织新的专科诊疗中心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年内,全省共建设省级专科诊疗中心10个左右。加强对省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发展的扶持和指导,使其成为全省专科诊疗技术的指导、示范中心。各市、县都要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发展本区域专科诊疗中心,并加强管理,促进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选择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积极参加国家级诊疗中心的建设。 33、建立优势学科合作共赢机制。与兴卫工程、重点专科建设相结合,选择心内、骨科、血液、器官移植、介入放射、重症医学等部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学科,打破体制、区域限制,集中人才,优势互补,以专科为单元,开展跨单位合作,选择代表学科发展最前沿的技术项目进行联合研究、攻关,建立信息共享、对外交流、新技术引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机制,全面提升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使相关学科走在全国前列,打造医疗技术“江苏品牌”。 六、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34、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以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为重点,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要健全指挥体系,组建专家队伍,完善方案预案,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开展健康宣教,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各市都要高标准建设一所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分院或病区。强化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建设,根据“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专科医疗设备配置,积极发展心内、呼吸、重症医学、妇产、儿科等临床专科,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立足长远,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 35、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今年,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任务仍会相当繁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下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精神,根据“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症、危重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加强信息管理,依法规范开展救治信息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和对口联系外省工作。 七、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36、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卫生部门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参与“白内障无障碍省”和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微笑列车”服务工作,加强定点医院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卫生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老年人医疗、康复服务工作。认真履行禁毒工作卫生部门职责,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管理。配合做好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7、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超额完成部省下达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规范信息统计。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与医政相关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早期干预计划、缺血性脑卒中筛查和防控指导规范。 八、提高水平改进方法 38、强化医政和医务部门能力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科)和二级以上医院医务科(处)建设标准,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努力做到人员与职责相匹配。加强医政管理队伍能力培养,组织开展医政和医院管理者系列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重视医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医政信息管理工作,依托各级卫生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常态性医政、医务信息收集、分析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39、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系列督查活动。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系列督导检查活动,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暗访活动。开展病历处方质量等医疗质量万里行系列考评检查活动。开展血液安全、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活动。开展《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试行)》等服务规范落实情况暗访活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督导活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价活动。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检查活动。开展电子病历利用情况调查。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同城互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开展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开展病区建设管理专项检查。综合与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合理安排时间,改进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查质量,利用好督查结果,提高督查效率。 40、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树立大局意识,一切工作谋划和安排为卫生事业全局发展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坚持依法治医,根据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完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加强调查研究,与各项检查督导活动结合,深入基层单位,与医疗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患者多接触、多交流,虚心听取其对医政、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决策机制,关系利益相关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性文件,都要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密切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认真、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面上工作。此外,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我省“十二五”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当前,医政和医院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省各级医政和医院管理工作者,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上下协调,团结奋斗,百折不挠,辛勤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使我省医政和医疗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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