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切实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防范处置医疗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刘志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许新皎(市政府秘书长) 朱其昌(市卫生局局长) 武宏伟(市司法局局长) 李军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田亚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心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王耀敏(市综治办副主任) 刘保国(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燕萍(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战飞(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腾龙(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克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克振(市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刘保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吕宪义、杨继展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