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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危化函[20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嘉兴、湖州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组定于2010年1月19日在杭州萧山区召开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讨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情况的调查内容。 二、参加会议人员 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危化处负责人,并分别各自选择两个县(区)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经信委医药石化行业办负责人,省石化行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0年1月19日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萧山蓝天宾馆(萧山区通惠南路267号),联系电话:0571-82887788。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王金永,联系电话:0571-87055023。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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