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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穗科信字[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精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发布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同时开展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市科技计划支持重点 (一)强化自主创新,以解决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数字家庭、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发展低碳经济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突出解决制约我市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优先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治理、污水处理等)、智能交通、食品安全、新药开发、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等研究开发项目。 (三)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中预期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创名牌产品及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 (四)2010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申报方式参见附件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0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组织单位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下午5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徐添明、郑国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曾颢(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83124725 附件:1.2010 年广州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0 年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10 年广州市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2010 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说明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2010年广州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科技支撑计划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发展高新技术及支柱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解决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科技问题为目标。 一、申报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推广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二)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 (三)申报单位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 (四)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新增经费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不超过50万元的,市科信局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计划新增投资的80%;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大于50万元小于300万元的,市科信局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计划新增投资的50%;项目计划新增投资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市科信局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计划新增投资的30%,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内容 (一)电子信息 1、数字视听设备终端、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数字视听其它相关技术及产品 2、平板显示关键芯片、终端技术及产品,数字电视与高清晰度电视技术 3、AVS、DRA、DIIVA及RFID标准的产业化开发 4、集成电路技术设计、测试、封装及制造技术 5、智能RFID、无线传感网络、信息传输与海量存储技术及终端产品 6、3G、4G移动通信与IPV6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和通信安全系统及终端 7、无线城市网络运营、信息联动、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 8、汽车、船舶、金融、环保、医疗等领域应用电子设备及产品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 1、软件快速开发平台(含软件开发工具、软件工业化生产线)、大型软件自动化性能测试关键技术平台及其相关构件技术 2、嵌入式软件开发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及相关应用软件 3、数据库软件及数据挖掘技术、嵌入式移动数据库 4、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资源库技术、数据交换平台技术及产品 5、物联网公共信息服务和公共技术平台、应用标准及规范、共性应用技术、编解码技术及云计算等技术 6、“软件服务化SAAS”支持平台及应用模式 7、“三网”融合的关键技术及内容增值服务 8、协同软件关键技术及协同软件产品、商业智能软件产品 9、网络信任技术、密码技术、电子印章技术、安全测评技术、安全集中监控及管理系统等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 (三)生物医药与医疗卫生 1、重大疾病创新药物、疫苗及诊断试剂研制 2、疗效确切、质量稳定的医院院内制剂和传统经验方的新药开发 3、广州名优中药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临床再验证及二次开发研究 4、创新药物研制、中试放大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5、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肝癌、肺癌、鼻咽癌、大肠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研究 6、突发、新发传染病的快速诊断、治疗技术及产品储备 7、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常见疾病的早期预警、规范化诊治及健康促进技术 8、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新技术 9、临床检验技术标准化研究与推广 10、重大遗传性疾病的产前诊断技术和干预措施研究 11、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 12、人工组织与人工器官研究开发 13、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监护、保健康复设备与器械研制开发 14、生物技术外包服务关键技术及平台 (四)先进装备制造 1、中高档数控系统、数控加工装备及其功能部件的设计与制造 2、精密加工成型与检测技术;复杂、精密模具和特种模具制造技术;激光加工技术 3、现场总线技术、现场测控网络技术及管控一体化技术;新型智能化仪器仪表;高性能电机、新型驱动技术 4、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与检测技术;新能源汽车及节能型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5、先进造船及重大配套件的设计、工艺和制造技术 6、轨道交通设备及关键技术 7、新型电梯与智能化楼宇设备 8、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备;先进的发输配电设备;智能电网技术及装备 9、环保及综合利用设备 10、其它专用设备及成套装备 (五)新材料 1、新型显示材料、先进封装材料、新型电子材料及技术 2、汽车、船舶用高强高韧结构钢材料及技术 3、高性能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稀土材料及应用 4、高性能多功能涂层与薄膜材料 5、新型清洁能源材料及节能材料与应用 6、生物修复材料及组织工程支架材料 7、高分子材料改性技术、再生技术及产品 8、高分子材料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及产品 9、新型功能性化学品助剂 10、航空航天材料及技术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1、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相关技术及产品 3、新型储能材料、能量转换材料及新型传热材料 4、高效节能降耗技术、新型热泵技术、新型高效换热技术及产品 5、功率型高亮度LED芯片研发、封装、系统集成与应用 6、生产过程中的节能降耗新技术 7、低耗能建筑节能技术 (七)环保 1、烟气脱硫、脱氮技术及设备 2、恶臭及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技术与成套设备 3、城市污水处理节能与除磷脱氮技术、中水回用技术 4、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5、城市河涌底泥的除臭及综合利用 6、城市河涌水体修复及生态恢复研究 7、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及设备 8、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研究 9、节水关键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10、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八)农业 1、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种质资源创新利用 2、重要农作物优质高效、安全栽培及标准化生产技术 3、畜禽水产规模化优质、高效、安全养殖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示范 4、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技术及配套产品 5、农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技术与设备 6、农产品副产物资源化综合开发利用技术 7、现代农业信息化技术与示范 8、工厂化农业生产关键技术与示范 9、食品安全关键技术 (九)其他高新技术 1、毒品检测及鉴定技术 2、交通流控制与优化及疏导技术 3、自然生态保护、林业与园林绿化技术 4、土壤修复与高效利用技术 5、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技术 6、海洋天然活性物质开发利用及海洋生物健康养殖技术 7、核能应用技术 三、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查新报告: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其中一份原件),2009年3月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 4、需自筹资金的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审计单位公章)。2009年11月以后注册的新办企业不需提供。注意:专项审计报告不能替代审计报告;项目申报截止时不能提供2009年度会计报表的可提供2008年度会计报表作为参考。 5、2009年11月以后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有效)和2010年1月份或2月份的企业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其中一份原件)。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有效);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有效);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有效);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订单等(复印件有效); 4、其他材料。 四、《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申请的必要性 包括:项目的重要意义、技术的先进性及创新性(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等。 (二)申报单位情况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人员、资产等。 2、研究开发能力 申报单位的研究开发情况,包括研究开发人员、设备、资金投入、主要成果和自有知识产权状况等,特别介绍本项目可依托的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承担人员简介,重点介绍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经历。 3、财务、经济状况 重点说明单位财务、经济和管理情况对实施本项目的支撑能力。提供经费配套承诺的申报单位要提供上年末总资产、总负债、销售收入、利税等财务数据。 4、申报单位的科研及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的目标、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 项目目标的确定及其主要依据;项目范围的选择及其主要依据;项目的主要内容。 2、项目的技术方案 包括主要技术内容及基础原理、工艺流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创新点、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与国内、国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等。 3、项目的阶段与进度 项目各阶段的目标、进度安排以及完成目标的主要措施等。 4、资金筹措及使用 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包括配套资金数额及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市场前景 包括本项目技术转让的前景和产业化后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预测。 2、产品单位售价与盈利预测 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市场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进入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并编制该项目五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 3、社会效益分析 包括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对本地区产业带动作用、对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和增加就业等方面效益的分析。其中对环境的影响应单独说明。 (五)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从技术成熟性和可靠性方面分析项目实施的技术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措施。 2、管理风险 分析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势与不足,例如企业管理层的水平与素质、对人才流失的应对措施等。 3、市场风险 五、《可行性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一)《可行性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二)在项目名称下注明该项目主要涉及的具体技术领域和关键字。 (三)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创新实质是什么(例如是原理创新、结构创新、应用创新等);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 (四)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或表格的形式叙述。 (五)撰写要求明确、真实,各栏目内容应完整,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不能有缺项。 (六)《可行性报告》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附件2:2010年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0 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围绕我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针对我市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原始性创新和前沿探索性研究。本计划瞄准前沿,以理论、方法、应用等方面的突破为目标,加强技术储备,促进人才培育,推进优势学科建设。 一、申报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申请者所在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原则上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内容 (一)电子信息 1、三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融合与3C(Computer, Communication,Consumer Electronics)融合的数字化核心技术方法研究;数字家庭公共支撑平台研究 2、面向组件、中间件、服务架构(SOA)、多媒体与动漫等共性软件应用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 3、智能人机接口、智能化终端、普适计算、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智能视频分析等智能计算关键技术研究 4、物联网行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二)新材料 1、先进材料制备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基础研究 2、先进材料在新领域应用的基础问题研究 3、重要传统材料改性技术及其高效、清洁生产新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医学、药学 1、恶性肿瘤分子标记物及肿瘤干细胞的应用基础研究 2、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3、重大和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乙肝、SARS、登革热、禽流感、结核病等)的应用基础研究 4、器官移植血液安全、创伤救治的相关基础研究 5、针对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应用基础研究 6、药物新靶点、新合成方法、新作用机理和适应症研究 7、药物原料及中间体的关键技术研究 8、药物新剂型以及新型给药方式研究 (四)能源、资源、城市与环境 1、新能源开发利用及节能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2、重大建设工程安全预警及健康诊断的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3、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应用基础研究 4、资源、能源、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五)生物 1、生物分析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2、环境污染中生物修复技术的基础研究 3、微生物功能组及代谢活性物质研究 (六)农业 1、广州特色动植物抗性机理和育种新方法的研究 2、特色生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研究 3、重要动植物病虫害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规律研究 三、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查新报告: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其中一份原件),2009年3月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等(复印件有效);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有效);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复印件有效); 4、同行专家推荐函(其中一份原件)、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附件3:2010年广州市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0 年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围绕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高新技术发展,提高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解决工程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推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一、申报组建广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广州市区域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州。 (二)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强,重视科研开发工作,已建立研发机构或区级工程中心,并已取得研发科技成果,有相应的运作和管理机制,运行正常。 (三)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市重点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5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5%,或不少于2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2、市一般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3、属市重点扶持产业的领先企业,传统产业中具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可下调20%; (四)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传统产业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可下调为8%。 (五)与科技界、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六)市级工程中心组建目标和技术发展定位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研发费用支出证明材料。大中型企业必须提供省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表,其他企业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包含该内容的报告。 三、注意事项 (一)市级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建立符合自身运作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市级工程中心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3年,组建经费以企业投入为主,市财政科技经费对市级工程中心给予引导经费支持。市财政投入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工程中心所需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经费要专款专用,列专帐管理,按签定的科技计划任务书预算开支。 (三)市级工程中心组建期满,由市科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按《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签定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目标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授予“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铭牌。 附件4: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步骤 1、201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将通过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10年1月27日开通)。对网上申报材料与报送纸质材料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完成申报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注册完毕后即可进入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3、录入项目的基本信息后,按申报指南要求上传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及市科信局审核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名并盖章,将全套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指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央在穗单位;无明确主管单位的,指所在区、县级市科技局); 4、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区县级市科技局、广州开发区及下属各园区管委会、高等院校和集团公司和中央在穗单位等项目组织单位归口报送项目; 5、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加具意见并盖章,于各计划类别指定的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内,集中送至指定的受理点。申报材料需全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公章至少一份原件); 6、各项目组织单位上报项目时须提交《2010年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受理 (一)项目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 2010年 3月 9日- 11日,其中各高等院校于2010年 3月 9日报送;中央在穗单位、广州开发区及下属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科技局于2010年 3月 10日报送;其他项目组织单位于2010年 3月11 日报送。 (二)项目申报受理点: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企业发展部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是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为高等院校的,是指其下属学院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 (四)2010年度广州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项数将通知项目组织单位。 四、立项流程 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申报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项目→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递交书面材料至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信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评→通过专家初评的项目由市科信局进行考察→拟立项项目由市科信局审定→市科信局组织专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二次评估→通过二次评估的项目由市科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分批下达立项项目、拨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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