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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矿务局支公司四矿口路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产[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撤销人保财险阳泉市矿务局支公司四矿口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9〕15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矿务局支公司四矿口路营销服务部; 二、你分公司须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被保险人利益不受损害; 三、你分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交回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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