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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招商引资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9年全区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09]156号),自治区招商引资检查组将于1月15-17日对我市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招商引资迎检小组 组 长:王久彬 银川市副市长 副组长:尉凯翔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志文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成 员: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接待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以及各招商主体单位。 二、检查内容 2009年度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及资金到位情况;年度招商项目库建设情况;招商活动开展情况;项目签约及跟进落实情况;统计系统各项内容录入情况;招商引资制度建设、工作措施、对外宣传、外商投诉、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等。 三、检查时间及活动安排 (一)自治区检查组听取银川市招商引资工作汇报 1、时间:1月15日上午9:10(星期五) 2、地点:行政中心(具体会议室待定) 3、参会人员:自治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检查小组成员;市招商引资迎检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及招商局局长。 (二)自治区检查组实地抽查招商引资项目 1、时间:1月15日上午10:00-17日下午16:00 2、实地查看项目:对引资合同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和独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新建项目不低于30%、续建项目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实地查看。 (三)自治区检查组检查验收招商引资项目资料 1、时间:1月15日上午10:00-17日下午16:00 2、检查内容:2009年银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招商项目建设、招商活动组织情况、项目统计、跟踪落实及制度建设等资料。 四、其它事项 1、各招商主体单位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接自治区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抽查项目实地查看联系、协调工作,并届时在检查现场迎候,介绍项目有关情况。 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活动安排意见,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市迎检小组成员单位于2010年1月11日前将各单位参加人员名单报送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3、自治区检查时间如有变动,各单位要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好迎检的各项工作。 4、市政府接待办负责考核检查组成员的食宿、车辆安排工作。 5、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负责协调做好考核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联系人:哈莉 程嗣晅 联系电话:6889020 13895649303 13995009599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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