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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派应急管理干部顶岗培训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5日起组织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人防办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干部进行顶岗培训。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选派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到市应急办参加培训,并于1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个人资料报市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7987000 传真:7989002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干部顶岗培训计划》

二○一○年一月六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干部顶岗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更好、更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加强各区、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大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使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急机构专职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应急管理基础理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四)应急信息编写及处理规范 (五)应急处置案例编写 (六)应急预案策划与编写 (七)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与评价 (八)应急值守及其他相关应急工作知识 四、培训方式 学习交流与岗位实践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及人数 每期培训时间为3个月,报到时间为第一个培训日的上午9点;各单位选派培训人数为1人。 六、培训安排 第一批:南明区、小河区、金阳新区、市气象局、市民政局(1月15日-4月15日) 第二批:白云区、开阳县、乌当区、市水利局、市卫生局(4月15日-7月15日) 第三批:清镇市、花溪区、息烽县、市林业绿化局、市安监局(7月15日-10月15日) 第四批:云岩区、修文县、市人防办、市国土局、市农业委员会、市交通局(10月15日-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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