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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海惠大厦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海惠大厦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陕〔2009〕247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海惠大厦营销服务部由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24号海惠大厦1、4、5层迁至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33号。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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