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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川建科发[20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下达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科发[2009]235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现批准为四川省推荐性标准,标准编号为DB51/T5066-2010,实施日期为2010年2月1日。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出版发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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