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巴支公司的请示》(国寿人险陕发〔2009〕5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巴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应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一○年一月六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巴支公司的请示》(国寿人险陕发〔2009〕5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巴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应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