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关于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发文字号】 赣发改就业字[201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九江、萍乡、鹰潭、赣州、上饶、吉安市发改委:
你们关于上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委已以赣发改就业字【2010】638、639、640、641、642、643和662号文分别批复了修水、永新、芦溪、余江、进贤、瑞金和婺源的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0】1306号文下达我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829万元,专项用于补助进贤、修水、婺源、芦溪、余江、永新县和瑞金市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为一次性定额补助投资,超支不补,除中央补助(占项目总投资的40%)外的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试点县(市)两级负责配套。经省政府主要领导5月14日批示同意,由省财政从省级就业资金中安排164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中央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外的剩余部分投资(占24%)由试点县(市)负责筹措落实到位并配套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现将2010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已印发给你们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我委对以上7个试点县(市)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要求,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早日建成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和投资效益。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将对试点项目特别是中央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违规将通报批评并收回投资。请你们按国家要求每旬书面向我委就业处报告一次试点项目完成投资及形象工程进度等情况。
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总投资
下达计划投资
中央补助
省财政配套
试点县配套
南昌市进贤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新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新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温圳镇、李渡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前坊镇、梅庄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788
315
283.9
189.1
萍乡市芦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改扩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改扩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宣风镇、南坑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上埠镇、银河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473
190
169.5
113.5
九江市修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新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新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白岭镇、宁州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何市镇、坑口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788
315
283.9
189.1
鹰潭市余江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改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改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锦江镇、春涛乡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中童镇、杨溪乡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473
190
169.5
113.5
赣州市瑞金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新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新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壬田镇、象湖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云石山乡、叶坪乡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788
315
283.9
189.1
吉安市永新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改扩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改扩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高市乡、埠前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高桥楼镇、石桥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473
189
171
113
上饶市婺源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新建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新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清华镇、赋春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江湾镇、太白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2010
2010
788
315
283.9
189.1
合计
4571
1829
1645.6
1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