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安全监管局,保税港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青岛市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青岛市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0〕2号)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推进执法监察队伍全面建设,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17号)“七创建一争当”要求,制定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体系,明确职能,完善制度,配齐装备,规范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全面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为全市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创建活动,统一执法队伍名称、内部机构设置、职责、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服装式样、车辆标识、工具设备标准等)、工作标准制度和执法程序,全面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创建范围
全市各级专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执法监察示范队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考核标准制定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专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率100%,无混编混岗,专业技术人员达70%以上,一线执法人员达90%以上;
(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法程序规范;
(三)执法仪器设备装备配备达到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仪器设备装备标准>的通知》、《关于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通知》和市局《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标准要求(执法中队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各专项执法活动,适时开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执法检查。企业检查覆盖率、整改到期复查率100%,行政处罚力度位居全市同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前列;
(五)执法监察工作资料齐全,企业档案数据信息完整;执法监察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
(六)辖区内30人以上企业全部录入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录入信息准确、完整;检查企业录入率100%;
(七)队伍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有特点、有创新,创新成果被省、市以上部门推广,精神风貌过硬,整体工作位居全市执法队伍前列;
(八)执法人员无违规违纪、行政处罚无败诉。
六、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阶段(7月-11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根据创建标准,理顺编制体制,健全制度,配齐装备,统一标识,规范执法,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考评阶段(12月)。各单位自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大队,推荐示范中队。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荐、推荐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大队、中队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评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大队、中队。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月)。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进行表彰,宣传报道示范队伍事迹,推广示范队伍经验,促进创建活动持续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建执法监察示范队伍的重要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创建活动,是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部署、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确保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执法监察队伍软、硬件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执法监察队伍。
(二)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全面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总体要求,对照《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规范》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队伍创建条件,积极协调,加大投入,重点解决制约执法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要加强镇(街道办事处)监察中队建设,指导监察中队理顺职能,健全制度,配执法检查装备和防护用品,统一法服装式样和车辆标识,树立执法队伍整体良好外部形象。要加强执法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和执法工作业务研究,创新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努力营造创建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发动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氛围。要将创建工作与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与年度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与“争当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活动相结合,通过创建活动,培养先进典型和业务尖子,推动执法监察队伍健康发展。
12月1日前,请各区市局将自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大队、推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中队典型材料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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