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欣花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东丽区津汉公路北承建的天欣花园为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26696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3865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421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3715 2号楼 3715 3号楼 3715 4号楼 3715 5号楼 3911 6号楼 3972 7号楼 3968 8号楼 3998 9号楼 4025 10号楼 3903 11号楼 4084 12号楼 4026 13号楼 4026 14号楼 4023 15号楼 3715 16号楼 3714 17号楼 3712 18号楼 3712 19号楼 3998 20号楼 3948 21号楼 3938 22号楼 3858 23号楼 4045 24号楼 4068 25号楼 3979 27号楼 4028 28号楼 3976 总体均价 3865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0一0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