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粤劳社[2001]79号)和《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规定,本市定于2010年3至8月,对全市用人单位(包括各区、县级市)进行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特通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 今年2月份为单位自查阶段,3至8月底为报送材料审查阶段,9至12月为督办查处阶段。从本年度起,将年审的情况纳入本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档案库。为方便办理,避免拥堵,特按《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编号尾数安排年审进行分流,编号尾数为:3的单位,请于3月份参加年审; 4和0的单位,请于4月份参加年审;5和1的单位,请于5月份参加年审;6和2的单位,请于6月份参加年审;7和9的单位,请于7月份参加年审,8的单位,请于8月份参加年审。对逾期不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本局将依法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处罚。 二、年审要求 为保障本市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序进行,各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年审: (一)在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二)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用人单位,到区、县级市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三)省属驻穗用人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其中,省直属及中央、部队所属及省国资控股的单位,只在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四)新建用人单位,应自领取法人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到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申报,核发《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在年审期间领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本年度无需再进行年检。 (五)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请从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上述要求办理劳动保障年审。 三、资料领取和下载 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全市相关年审经办机构办理年审、领取资料,或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zlss.gov.cn)查阅劳动保障年审指南、下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 四、年审地址与联系电话 (一)市劳动保障年审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越秀区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 83304168 越秀区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87656739 (二)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年审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越秀区劳动保障局 越秀区惠福东路483-485号一楼 83364523 荔湾区劳动保障局 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81376850 海珠区劳动保障局 海珠区宝岗大道中茶亭前5号之七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84250956 白云区劳动保障局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柯子岭景云路22号 26090299 黄埔区劳动保障局 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82380276 天河区劳动保障局 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 87568311 萝岗区劳动保障局 开发区开发大道783号建设大厦1303房 82111598 82111727 南沙区劳动保障局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34689092 番禺区劳动保障局 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 84692959 花都区劳动保障局 花都区新华公益大道兰花路 36898477 从化市劳动保障局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43号 87960853 增城市劳动保障局 增城市荔城街和平路22号 3285396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____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穗劳社监 号 单位名称 社会保险证号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登记证号码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经济)类型 E_MAIL(电子邮箱) 备注 审核年 度6月 份数 审核年度12月份数 年审时上月数 从业人数 日工作时间(小时) 职工类别 本市户籍职工人数 周工作时间(小时) 外省户籍工人数 周平均休息时间(天数) 非本市省内职工人数 法定节假日是否安排休息 港、澳、台从业人数 全年实际发放工资金额 外国籍从业人数 (万元) 聘用退休人员及兼职人员人数 全年发放工资职工人数 借用外单位人员人数 每月规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使用女职工人数 工 资 拖 欠 情 况 累计拖欠工资金额(元) 使用未成年工人数 累计拖欠工资月数 已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累计拖欠工资人数(人) 实际发放工资职工人数 有(无)收取押金 工资总额(元) 有无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人均工资(元) 介绍就业人数 本省 月最低工资(元) 外省 在技术工种岗位上从业人数 收取中介服务费金额 (元) 单位 使用流动人员已办用工备案人数 个人 其中 省内流动人员用工备案人数 采用何种工时制度(可多选) 外省流动人员用工备案人数 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 外籍、港、澳、台已办用工人数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有否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书人数 用人单位自查意见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本单位已按规定进行了自查,填写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填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审经办人 审查机构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