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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银环海运有限公司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交航函[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银环海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并报交通运输部同意(交水批〔2009〕829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 四、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五、运力规模:购置符合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41号公告要求的普通货船1艘,16975总吨。 六、筹建有效期为1年。 你公司应在筹建有效期内购妥船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配齐相关管理人员。 筹建完毕,请到我局办理开业手续。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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