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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成立杭州市群星艺术团的批复


【颁发部门】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杭文广新社文[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群众艺术馆: 你馆《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群星艺术团”的请示》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群星艺术团”。该团性质为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登记管理单位为杭州市民政局。接文后,请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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