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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赣安办字[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设区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设区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于2010年1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省安委会办公室共派出六个考核督查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督查。 第一组: 组长: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安监局局长 张桃生 成员:汪少舟、罗聪明、陈齐斌、余建国、谢卫群 督查地:南昌市 第二组: 组长:省安监局巡视员 华人民 成员:刘树华、孙屹 督查地:上饶市、鹰潭市 第三组: 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 龙卿吉 成员:黄润根、谢澄宇 督查地:九江市、景德镇市 第四组: 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 程应田 成员:周平、叶春生 督查地:新余市、吉安市 第五组: 组长:省安监局纪检组长 曾从安 成员:龙光启、汪剑强 督查地:抚州市、赣州市 第六组: 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 郑乐宪 成员:殷建华、王瑞科、唐学军、徐长根 督查地:宜春市、萍乡市 二、时间安排 考核督查工作从2010年1月上旬开始,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工作任务:各考核督查组要完成三项任务,坚持“三位一体”的工作原则,即:把考核各地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与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相结合,三项任务一套人马一个时间段同时完成。 2、工作方法:考核监查组要严格按照《考核试行办法》中的考核项目和要求,听取设区市安委会和安监局汇报,认真查阅有关文件材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要求在每个设区市随机抽查3个生产经营单位,并检查1个县级安委会。每个设区市实地考核督查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考核督查组对今年以来省政府(省安委会)历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本次监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跟踪督办。 3、工作程序:各考核督查组要迅速行动,组织抽调好人员,并及时与被考核督查地沟通。 实地考核督查后,各组要在2010年1月20日前将督查报告送交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办公室,电话5257022),并将考核评分意见(包括每个项目的得分及扣分或加分理由)形成书面材料,送交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办公室(省安监局政法处,各地安委会与安监局全年工作总结请于1月6日前报来,电话:5257035、5257033电子邮箱:zcfgc@jxsafety.gov.cn )进行综合评分。 4、纪律要求:省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组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大局负责的态度,按照考核要求深入基层掌握实情,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杜绝打人情分的现象。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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