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0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33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3]41号)及《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要求,请你单位将下列材料于2010年1月底前上报我局,以便我局及时汇总报国家林业局。 一、各市2009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执行情况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以及做好2010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主要设想。 二、各市2009年度纳入限额管理范围内的林木采伐面积、蓄积及大树采挖情况统计表一套。各市报表数据要填报到县(市、区)。 请将上述材料发送到Email:qiyangyan@163.com ;联系人:戚阳艳。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面积统计表 2.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蓄积统计表 3.江苏省大树采挖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1:
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面积统计表(一)
编报单位:统计期限:2009.1.1--2009.12.31 单位:亩
单位
采伐
面积
林种类别
采伐类型
树种组
采伐毛竹面积
上年采伐迹地面积
更新造林合格面积
更新造林不合格面积
未造林面积
用
材
林
防
护
林
特
用
林
其
他
主
伐
抚育
采伐
低改采伐
更新采伐
其他
采伐
松
(含柏)
杉
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其中:国有林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
省级生态公益林
市级生态公益林
县级生态公益林
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2)采伐林带依据株数及造林标准折算面积 (3)毛竹面积单列 (4)面积统计到整数
附件2:
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蓄积统计表(二)
编报单位:统计期限:2009.1.1--2009.12.31 单位:立方米、万株
单位
采
伐
蓄
积
林种类别
采伐类型
树种组
出
材
量
毛
竹
《江苏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份数
用
材
林
防
护
林
特
用
林
其
他
主
伐
抚育
采伐
低改采伐
更新采伐
其他
采伐
松
(含柏)
杉
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计
其中:国有林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
省级生态公益林
市级生态公益林
县级生态公益林
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2)蓄积统计到整数
附件3:
江苏省大树采挖情况统计表
编报单位: 统计期限:2009.1.1--2009.12.31 单位:株
单位
采挖
株数
采挖树木胸径径阶组(厘米)
树种组
备注
小于6
6-12
14-26
28-48
大于50
松
(含柏)
杉
阔
银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其中:国有林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
省级生态公益林
市级生态公益林
县级生态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