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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计生委)
2009年以来,我市集中开展了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活动,较好地扭转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困难还很多,任务还十分艰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市人口和计生队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人员结构不适应、思想观念不适应、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方法不适应、工作作风不适应等问题。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迫切需要尽快提高我市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具有敬业、奉献、求实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此,根据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实际,对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调配选考,优化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结构 (一)优化行政管理队伍。人口和计生行政管理队伍是整个人口计生队伍的核心。要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干部的配备,选派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人口和计生工作;原则上每乡镇最低不少于3人,街道最低不少于2人,未达到此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调配到位。为保持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需要调整时,应征求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意见。 (二)强化技术服务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是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要按照中心站和普遍一类站不少于3人,普遍二类站不少于2人的原则核定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进一步加大公开招考和引进人才力度,按编制补充配齐人员,在2010年底前缺编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要高度重视解决非技术人员比例过高的问题,引进思想素质好、有资质、技术强的人员充实到计生技术服务队伍,新进人员必须是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在2010年底前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力争每个乡站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名专兼职宣传教育人员,有条件的乡镇站要加强临床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各区县要逐步调整和分流计生服务站的非技术服务人员,力争在2010年以前,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80%以上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三)选好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计生协管员。按照“乡聘、村用、县备案”的管理原则,择优选用村计生专干,3000人以上村和5000人以上的社区配备一名计生协管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员报酬不得低于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的80%。 二、强化培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 (一)建立分专业、分层次的培训制度。市人口计生委要把握计生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每三年对县、乡两级人口计生干部进行一次轮训,把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新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1周。 (二)大力选拔技术人员到重点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支持和鼓励人口计生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制定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人口计生干部学习的政策措施;对参加国家人口计生委生殖健康咨询师(含助理咨询员和咨询员)职业考试合格者,可给予奖励和报销考试的有关费用。 (三)各区县、乡镇(街)也要分层次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通过计生例会、定期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 (四)鼓励发展创新。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结合本单位、本职工岗位的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展问题,化解矛盾,培养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促进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使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成果进一步转化成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努力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市人口计生委每两年举办一次人口计生论坛,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创新平台。 三、优化工作环境,激发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活力 (一)保证经费投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必须的工作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并在可能情况下给予适当倾斜。 (二)搞活内部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等各项制度,按照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提高用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计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站长负责制,实行定员定岗,实行绩效管理,坚持以责任、风险为中心、以效率为导向的分配方式。 (三)开展创先争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进一步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树立抢前争先的意识。大力开展立足本职、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创先争优活动,每四年开展一次先进评比活动,发挥先进人物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人口计生干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四)关爱人口计生干部。认真落实“三个留人”,注意解决好人口计生干部在学习、工作和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实施人口计生干部成长计划,促进计生干部成长进步。加强人口计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营造和谐氛围,加强人文关怀,坚持体检、休假制度,建立走访慰问制度。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考评方法,用科学的考核体系评价人口计生干部。推行基层计生干部竞争上岗,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绩效奖”、“优秀人口计生干部”评选表彰等制度。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或主要负责人连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10年以上,每年圆满完成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健全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推行人口计生工作项目化管理模式,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五、抓好作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良好形象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用中国特色人口理论武装人口计生干部,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二)严格纪律要求。人口计生干部要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十禁止”等相关要求;不准接受下级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得利用公款大吃大喝。 (三)强化职工品格培养。大力倡导“团结协作,包容智慧,忠诚计生,勇争一流”人口计生新风尚。积极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即“比业务是否优良、看工作质量是否提升,比技术是否精湛、看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比作风是否过硬、看服务对象是否满意”。着力构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不畏艰辛、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行风建设。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盼群众所需;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坚持依法行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坚决杜绝简单粗暴,动辄讲狠、来硬、耍蛮的做法,做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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