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粮食局,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省粮食行业安全发展,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粮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单位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事关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事关粮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在去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考虑、同安排、同检查,切实消除“重经营、轻管理,重储备、轻商品,重安排、轻落实”现象,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内粮食系统的安全管理,监督粮库、粮油生产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消防设施、加工装备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粮食系统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和业务处(科)室分头抓的工作责任和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加强制度建设 各地要按照当地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的要求,着力建立和完善购、销、调、加、存各业务领域,多种经营企业、租赁企业、闲置仓(厂)房、危险仓(厂)房,以及其他重点部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台账、工程建设“三同时”、重大隐患报告、重大隐患动态监管、事故报告、应急预案等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 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要对冬季防火、防冻、防滑及夏季防汛,各类节日期间,浸出油车间、密集收购现场等重点部位,以及化学药剂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要积极推广贵阳市每月与安监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的经验,联合对辖区内的粮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检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要逐一登记,由检查人员及治理人员签字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治理消除,因企业无力治理消除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给予资金解决。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仓房及其他生产经营设施“带病作业”,严禁待报废、报废仓房储粮、出租。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安全生产台账制度,全面反映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治理隐患、排除隐患及检查人员、整改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1月4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一季度内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检查内容、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要把去年10月开展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隐患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逐一检查、督查隐患治理情况,集中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上报1季度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表(见附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通过张贴标语、墙报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通过邀请安监、消防部门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消防演练,举办专题竞赛和讲座等措施,加强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要建立安全提示牌和应急处置提示,提高发现险情、避免险情、逃生自救和互救能力。 附件:2010年1季度全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