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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调整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张鸿铭(省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孙志丹(省法制办主任) 夏利阳(省法制办副主任)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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