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森茂加油站等6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森茂加油站等6个项目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森茂加油站,新建安溪县汇通达加油站,迁建惠安县鸿泰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城东加油站,新设皖泗县油188加油船,新建龙岩连润化工有限公司仓储油库,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