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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召开甘肃省金融单位财政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发文字号】 财驻甘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金融类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监[2008]28号)精神,动员和部署今后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我办决定于2010年元月下旬召开全省金融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财政部专员办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通报我省金融监管情况,提出落实财政部文件的意见,部署财政金融监管工作。 二、参会人员(参会单位名单附后) (一)省政府和财政部相关领导。 (二)特邀相关监管部门分管领导1名、处长1名。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资产、财务部门负责人各1名。 (四)中央管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省内其他金融保险企业分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及财会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安排在2010年元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宁卧庄宾馆2号楼。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于元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以及联系电话传真至我办。 我办联系人:四处高酒红,电话:0931-8465136,手机:13893312261;传真:0931-8465236。 附件:1、甘肃省金融单位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名单 2、甘肃省金融单位财政监管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1: 甘肃省金融单位财政监管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名单 一、特邀相关监管部门: 1.甘肃省政府金融办; 2.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 3.甘肃省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 4.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7.兰州市政府金融办。 二、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 1.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 3.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 5.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6.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 7.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 8.招商银行兰州分行; 9.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10.中国邮政储蓄甘肃省分行; 1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甘肃资产管理部。 三、中央管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四、省内其他金融保险企业: 1.浦发银行兰州分行; 2.甘肃省农村信用社; 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6.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8.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9.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10.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1.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12.大地财产保险甘肃分公司; 1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14.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附件2: 甘肃省金融单位财政监管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参会单位(盖章) 单位 姓名 职务 性别 联系电话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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