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和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和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发电〔2009〕63号)要求,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将于近日组织对有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经费投入和综合协调机制运行等情况。 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履行职责情况,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管情况。 ㈢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畜禽屠宰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㈣举报投诉受理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等。 ㈤各市政府履行与省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月5日至15日。 三、督查组人员组成 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1名厅级领导担任组长,并从以上厅(局)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每个督查组检查2个市,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督查组人员组成及督查地区详见附件。 四、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㈠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准备。此次没有被抽查的市,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地区的自查和督查,落实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㈡被抽查的市应及时与各督查组联系,商定督查具体安排,保证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㈢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向当地政府反馈。同时,各组应于1月18日前将督查总结报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附件:督查组人员组成及督查地区 山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 附件: 督查组人员组成及督查地区 督查一组:(督查泰安、莱芜) 组长: 刘玉芹 省卫生厅巡视员 成员: 王正武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 王洪涛 省农业环保站副站长 申建华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主任科员 李玉陵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科长 田玉山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科员 联络员:陈明磊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13864040446) 督查二组:(督查德州、聊城) 组长: 李占祥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成员: 林泉 省农业厅质监处副处长 韩增师 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原处长 冯浩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 李晓凉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科员 张艳艳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副科长 联络员:林泉 省农业厅质监处副处长 (13589120806) 督查三组:(督查东营、潍坊) 组长: 李学法 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 白毅 省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 范荣豪 省农业厅质监处科长 胡梅 省质监院食品中心主任 李瑞英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食品一室副主任 朱宗强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朱宗强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5864010259) 督查四组:(督查济宁、菏泽) 组长: 刘德亮 省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 李庆文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 刘胜利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调研员 朱禹震 省农业厅质监处科长 孙淼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食品二室副主任 刘彬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科员 联络员:李庆文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 (13605313957) 督查五组:(督查临沂、日照) 组长: 陈耕 省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员: 李忠祥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王学松 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 张永海 省质监局稽查局副局长 米杰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主任科员 张荣全 省农药检定所科长 联络员:李忠祥 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15805317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