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消防设计技术人员: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7]60号)要求,拟组织北京市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4 日- 2月28日,超过报名时限概不受理,具体要求请登陆网站http://www.bjtvet.gov.cn/xfj/查看,并按相关程序要求报名。 二、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002年版)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000修订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三、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联系人:孙广冲,联系电话:82215415;北京教育考试院联系人:赵老师、冯老师、董老师、何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67795988、6779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