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2009〕568号)收悉。省政府同意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建成后,设置史村、淑村、磁山、龙虎、涉县东、林峰6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年一月四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2009〕568号)收悉。省政府同意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建成后,设置史村、淑村、磁山、龙虎、涉县东、林峰6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