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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辖市建设系统主管委(局),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1月12日在郑州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形势,总结200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全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辖市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主任(局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县级市、固始县、中牟县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1)。 邀请各省辖市、县级市、固始县、中牟县主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县)长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1月12日,会期1天。1月11日下午14:00-17:00到黄河迎宾馆10号楼一楼大厅报到。17:00准时召开参会人员预备会。 会议地点:黄河迎宾馆(郑州市迎宾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6778888 四、有关事项 (一)12日上午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下午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 (二)省辖市、县级市、固始县、中牟县主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县)长由所在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负责邀请,并统一反馈参会回执。 (三)县级市、固始县、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由省辖市对应主管委(局)负责通知,并由省辖市主管委(局)统一报名。 (四)凡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保证到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向省厅书面请假。省厅将于会后对各单位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五)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范围参加会议,并集中乘车,各市(县)每个建设委(局)均限带一部车。超过通知要求的车辆,其人员食宿自行安排。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0年1月7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联系人:麻春然李育军 赵立新 王巍 电话:0371-6808080968080811 传真:0371-6808081069523976 电子信箱:wangwei@hnjs.gov.cn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名单 附件2:参会回执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 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名单 一、省辖市建设委(局) 郑州市 郑州市建委、房管局、市政局、园林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封市 开封市建委、房管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洛阳市 洛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园林局、公用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乡市 新乡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建委、房管局、公用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阳市 安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焦作市 焦作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濮阳市 濮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许昌市 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鹤壁市 鹤壁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漯河市 漯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园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阳市 南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阳市 信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公用局、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丘市 商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周口市 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公用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济源市 济源市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县级市建设委(局) 巩义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执法局 新密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执法局 新郑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执法局 登封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 荥阳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执法局 偃师市建设局、房管局、公用局、规划局 林州市建委、房管局、城管局 长葛市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 禹州市建委、城管局、房管局 辉县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 卫辉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 永城市建委、房管局、公用局、规划局、城管局 沁阳市建委、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 孟州市建委、规划局、城管局 项城市建委、公用局 灵宝市建设局、城管局 义马市建设局、房管局 邓州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 舞钢市建设局、城管局 汝州市建设局 固始县建设局、城管局 中牟县建设局、执法局 三、邀请单位 各省辖市、县级市、固始县、中牟县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县)长 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经济委,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金融办、纠风办、文明办 四、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 附件2: 参会回执 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联系电话 注:请于1月7日前将名单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省厅办公室。 电话:0371-6808080968080811 传真:0371-6808081069523976 电子信箱:wangwei@hn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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