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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龙北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等项目函


【颁发部门】 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琼发改审批函[2010]382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10年4月,我委核准海南电网公司报来《关于恳请核准东方龙北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等三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为进一步优化海南电网结构、减少网损、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经济社会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核准东方龙北、儋州大成、屯昌大同三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南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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