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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贞松·滨田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5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1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日本贞松·滨田芭蕾舞团一行33人,于2010年4月13日至20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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