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1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日本贞松·滨田芭蕾舞团一行33人,于2010年4月13日至20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1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日本贞松·滨田芭蕾舞团一行33人,于2010年4月13日至20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