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四川省成都晨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一○年三月二日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四川省成都晨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