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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办发15号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座谈会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司办[20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原定于4月8日至9日(7日报到)在云南省昆明市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办发15号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座谈会改在安徽省淮南市淮南煤矿宾馆召开。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参会人员及会议时间 仍按《贯彻落实国办发15号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座谈会的通知》(煤安监办〔2010〕14号)执行。 二、会议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淮南煤矿宾馆(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宾馆路1号;总机:0554-7626000)。 三、其他事项 1.会议分别在合肥市、淮南市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将所乘车次或航班及预计到达时间告知安徽煤矿安监局或淮南矿业集团。 安徽煤矿安监局联系人:王建安 电话:0551-2657287,13721111591 淮南矿业集团联系人:郑重 电话:0554-7624285,13905545290 2.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通知所属参会区域监察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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