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来望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长生人寿〔2010〕7号)收悉。经审查,周来望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